房市冷清清,尤其今年政府打房猛烈加上年底七合一選舉,房地產價格呈現「高檔微跌」,而2016年又有總統大選、明年中旬容積總量管制上路,前者會催化打房政策,包括房地合一實價課稅,後者則是目前進行式的搶照風潮,對房地產皆是利空因素,因此可料想的,2016年大選之前就是房市關鍵的2年。
▲房地產續漲或下跌?2016年之前是關鍵。(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)
政策會左右房地產走勢,今年以來政府已經從增稅、查稅、貸款限制等手段調控房市,更讓投資客縮手,第2季房價微跌的警訊更讓「囤房族」有獲利了結的想法,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副店長陳泰源表示,近期委售的屋主較多,而且比較沒有往年惜售的姿態,甚至有賣方很擺明就是急售,最後也願意用低於行情價格成交物件。
因此這2年內,會是房市的關鍵時刻,全國不動產總經理石吉平表示,雖然今年選後至明年初房市會有「小回春」,但真正未來房價怎麼走,還是要看2016年總統大選前,朝野兩方對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執行的方向,是創造假議題或落實實價課稅?會對房市會有完全不同的發展。
至於究竟買方會妥協「房價回不去了」,還是賣方抵擋不住價跌而讓步?石吉平認為,房地產特性「漲多跌少」,很有可能在這2年房價震盪、總統大選後,買方又看不到房價下跌,因而延遲性買盤出現,房價自然有支撐點。
資料來源: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33579075209.html
經濟日報/ 陳美珍 2014-08-15
土地所有權人售屋,由配偶買回的行為,財政部規定,不得視為「換屋」,不適用一生一屋優惠土地增值稅率10%的輕稅優惠。
財政部指出,申請「一生一屋」優惠土增稅率,須是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自用住宅,且目的是換屋者為限。因此,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的對象,必須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外的其他第三人。
財政部舉地方稅捐機關發生的課徵案件為例,中部有一納稅人,其土地經法院拍賣,但地上建物未併同拍賣,因法拍土地由地上建物所有權人(即納稅義務人)的配偶優先承買,被視為非屬換屋行為,不得適用「一生一屋」的租稅優惠。
財政部強調,這是因為納稅人所有土地經法院拍賣時,由其配偶優先承買,究其結果因實質不發生換屋情事,與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的立法意旨不符,無法給予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優惠待遇。
政府為鼓勵民眾換屋,提供的租稅優惠除了一人一生一次的10%增值稅率之外,基於照顧有多次換屋需求的民眾,當已用畢「一生一次」優惠土增稅率後,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時,可改以「一生一屋」的課稅優惠降低售屋租稅負擔。
「一生一屋」的土增稅率為10%,與「一生一次」相同,因目的在鼓勵多次換屋,稅法未給予適用次數的限制,可以無限次申請使用,但申請「一生一屋」課稅優惠者,必須符合六大要件。包括:
出售自用住宅土地面積不能超限,都市地區以不超過1.5公畝(約45坪);非都市土地不超過3.5公畝(約105坪)。且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名下只能有一處房屋。
僅有一屋的換屋族,土地所有權人在出售前,必須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達六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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